院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了及时、高效、准确地宣传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将《省林科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省林科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2:省林科院各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联络员名单
FOF体育(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附件1:省林科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林业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报道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环节、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反响和活动成果,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完成和创新,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汇聚推动活动的正能量,为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打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客观性。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工作成就、典型事例等,及时、准确报道活动的重点、热点和亮点,为全院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优良宣传服务。
2、坚持群众性。要牢固树立贴近群众理念,尊重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注重长效性。各党支部(单位)在开展宣传工作、实现全院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总体目标方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宣传渠道,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坚决完成好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展示林业科研良好形象,体现林业科研人良好的精神风貌。逐步建立良好的宣传机制,畅通宣传报道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工作作用,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围绕中央精神和省委、院党委对活动的决策部署进行
1、宣传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重大部署;
2、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活动意见;
3、宣传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闻报道。
4、宣传省委书记强卫对活动的重要批示,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5、宣传院党委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
(二)宣传围绕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
1、报道全院各单位开展动员部署,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情况;
2、报道院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研究活动情况,集中解决“四风”问题;
3、报道院各党支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方面采取的有效举措;
4、报道各党支部(单位)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正风肃纪、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成效,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评价。
5、报道派督导组到各党支部(单位),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的工作情况。
6、报道请进来走出去学习的经验。聚集院党委中心组请专家和名人到院讲课、组织外出接受传统教育等情况。
(三)宣传围绕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进行
1、宣传院党委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经验成效;
2、宣传各党支部(单位)在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门搞活动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创新经验;
3、宣传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身体力行、反对“四风”的典型事例和涌现出的典型人物。
三、宣传方式
(一)要积极向各级媒体、网站、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新闻消息和材料;
(二)院网站上设置专栏。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动态、学习内容、活动开展进度、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典型人物等。
(三)出简报。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四)以全院组织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在院办公楼外不定期的悬挂一些开展活动的相关宣传标语,在院报刊栏办3-4期专栏等;
(五)适时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
(六)活动结束时,开展一次征文比赛活动,要求党员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学习体会,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并组织审选,对优秀体会文章将汇编成册,供党员干部学习借鉴。
四、工作要点及责任单位
(一)开设院网站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在院网站设置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网页,报道全院及各党支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和进展状态,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举措成效,以及典型经验和人物。(责任单位: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
(二)坚持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目标要求,结合进展情况,组织刊发宣传信息,加大对全院舆论的正面引导力度,树立良好形象;针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组织刊发和引用重点文章,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和评价活动的意义、举措和成效;突出报道各党支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经验。(责任单位:院各党支部(单位))
(三)注重对外宣传。充分利用办宣传栏、简报、林业杂志等内部平台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新闻信息、经验材料、工作报告等,反映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及成效;积极联系主流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宣传、成效宣传、典型宣传等,提升正面影响,进一步弘扬林业科研人的良好形象,展示全院的精神面貌。(责任单位:院各党支部(单位))
(四)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舆论监督。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各党支部(单位)要通过设置网上群众信箱、电话和电子邮件群众监督平台,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搭建群众参与、群众评判、开门搞活动的平台。(责任单位:院各党支部(单位))
(五)充分重视对上宣传汇报。积极配合省委督导组赴我院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向省委督导组和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和汇报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度情况和经验成效,适时邀请有关人员出席教育实践活动重要环节大会和主题实践活动。(责任单位: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宣传工作考核标准及管理渠道。院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各党支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本支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开展;院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支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总结,对工作落实较好的支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责任单位: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
五、工作要求
强化宣传工作的领导和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各党支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材料,报道材料须报送院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签批,并由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统一对外宣传报道。
附件2:省林科院各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联络员名单
党办(人事处):唐 山 公共实验室:付宇新
行 办:李园生 经济林所:幸伟年
计 财 处:彭逸珍 植物园(项目办):敖国初
科 管 处:甘 然 生 物 所:徐海宁
产 业 处:揭建林 宁波分院:张 蓉
后 勤 处:高克文 救护中心:刘 鹏
学 校:黄敬兰
林 产 所:黄 慧
森 资 所:龙 蔚
林 防 所:熊彩云
园 林 所:梅雅茹
湿地中心:任 琼
竹 类 所:王海霞
信 息 所:肖相元
遗 传 所:聂 伟
野 保 所:孙志勇